12月14日举行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广元市被正式授予第四届四川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启动于2013年6月,经全市人民四年多的不懈努力,通过持续推进文明劝导、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门前五包评比等“十大行动”,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一举建成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省级文明城市,为进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