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几个问题的通知》(川府发〔1999〕38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广府函〔2008〕116号)文件精神,2016年底城镇退役士官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费标准为102800元,非法定义务期1年增加500元;服现役满10年的转业士官一次性安家补助费为154140元,服现役10年以上的,每超期服役1年增加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