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抗震救灾空中任务安全实施,在抗震救灾期间,对成都、眉山、雅安、德阳、绵阳、广元、资阳八市(州)空域实行空中管制。期间,禁止各类私人飞行器(航模、飞艇、动力伞、遥控飞机、热气球、升空气球等)升空飞行;个单位、组织非执行(包括非统一执行)抗震救灾任务的飞行器(民航客、货运除外)飞行上述空域,须报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审定。

特此通告

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00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