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获悉,《四川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印发。根据《方案》,到2020年,四川将力争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21.6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比2015年降低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以上。

  根据《方案》,四川将进一步控制水资源消耗,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到2020年,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双控措施有效落实,双控目标全面完成,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各区域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得到有效管控,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21.6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比2015年降低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以上。

  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根据《方案》,四川将逐级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责任制,将用水总量和强度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内容,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对严重缺水地区,突出节水考核要求。

  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不力的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予以督促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因盲目决策和渎职、失职造成水资源浪费、水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格落实国家水资源督察制度,加强对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的督察,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主管部门对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年度绩效目标和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

  根据《方案》,四川将做好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工作。2017年6月底前完成以县域为单元的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2018年12月底前建立预警体系,发布预警信息,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

  建立健全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完善规划水资源论证相关政策措施,制定规划水资源论证专项文件,明确规划和建设项目审批中的具体管理措施。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重大产业布局以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的水资源论证,保障规划发展与区域、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规划水资源论证评价结论应当作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价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合理配置项目水源,从严核定许可水量,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

  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

  四川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市(州)、县(市、区)“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和批复,制定和落实各项措施,强化节水理念和营造节水氛围,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各行业、各领域节水目标的全面落实。加强节水型社会重点县、节水型城市建设考核,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整体推进。

  强化农业节水,加快重大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到2020年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加快推进实施四川省南方节水减排高效节水灌溉行动,依托中央、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治、现代农业示范等各类涉水涉农项目整合力度,统筹支持高效节水灌溉发展。

  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机电提灌设施建设工程,形成蓄、保、集、节、用一体化的节水农业新格局。以攀西地区、高原牧区、丘陵山区为重点,结合特色农业、畜牧业发展,大力推广喷灌、微灌、集雨补灌、水田控制灌溉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开展节水技术设备推广应用,充分利用粮油绿色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平台,强化农田节水示范区建设,集成示范一批简便实用的节水技术模式。

  强化工业节水,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高耗水行业空间布局,推动高耗水行业沿江布局,并向工业园区集中。认真落实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指导火电、钢铁、石化、化工、印染、造纸、食品等高耗水工业行业加强节水技术改造,支持一批重大节水改造项目,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开展“十三五”重点企业节水行动,将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企业纳入节水目标管理,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水效对标达标改造。

  强化城镇节水,大力发展城镇集中供水,大力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作,鼓励开展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加快进行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加强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推广普及工作,积极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和公共建筑节水达标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到2020年,市(州)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成都市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到20%以上,其它市(州)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到10%以上。

  按照《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要求做好公共机构节水工作,到2020年,人均水耗比2015年下降15%,全部省、市(州)直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50%以上的省、市(州)直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严格按照“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要求,重点推进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单位创建节水载体。

  加强地下水管理 统筹配置和有序利用水资源

  四川将实施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控制,2017年底前完成四川省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范围划定。要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限期关闭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加快实施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实现对地下水动态有效监测。

  四川将合理有序使用地表水、控制使用地下水、积极利用非常规水。做好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统筹调配,减少水资源消耗,逐步降低过度开发河流和地区的开发利用强度,退减被挤占的生态用水。加快完善流域和重点区域水资源配置,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积极推进中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

  稳步推进水权制度建设 加快理顺价格税费

  四川将加快明晰区域和取用水户初始水权,稳步推进确权登记,建立健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借鉴国家水权试点先进经验,研究区域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水权交易形式,因地制宜探索水权交易。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我省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大力提升农业用水效率。农田水利设施相对完善的大型灌区和部分重点中型灌区要率先实现改革目标。合理制定、调整城镇供水价格,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切实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积极推进水资源税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