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受灾情况
  截止5月17日18:30,广元市因地震灾害死亡人数达2167人,其中新增113人;失踪1089人;安葬2158人,其中新增2078人;被埋516人,减少586人;受伤19683人(重伤2175人)其中新增1671人;废墟中救出人员534人;临时安置人员110.8万人,减少2.3万人。分县区统计:苍溪县死亡6人;安葬6人;受伤350人(重伤79人);临时安置人员5.3万人。剑阁县死亡19人;安葬19人;受伤5522人(重伤85人);临时安置人员12.2万人。青川县死亡2078人, 新增110人;被埋514人;受伤12987人(重伤1489人);废墟中救出人员534人;临时安置人员25万人,失踪1067人,安葬2076人。旺苍县死亡9人,新增1人;失踪6人;安葬9人,新增1人;受伤241人(重伤21人);临时安置人员19.6万人。朝天区死亡14人;失踪14人;安葬13人;被埋2人;受伤541人(重伤201人);临时安置人员4.7万人。利州区死亡32人,安葬27人;失踪2人;受伤765人(重伤185人);临时安置人员35.7万人,减少2.3万人。元坝区死亡5人,新增2人;安葬3人;受伤230人(重伤45人);临时安置人员8.3万人。广元经济开发区死亡4人,安葬4人;受伤34人,其中重伤10人。不完全统计,全市经济损失408.42亿元。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人员抢救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员抢救难度越来越大。但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我们继续千方百计把救人作为抗震救灾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和加大抢救力度,千方百计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力营救出更多的受灾群众生命。解放军、武警消防和省、兄弟市州给予了大力支援,解放军指战员和武警官兵近万人投入紧张的抢险工作,甘肃省150人的搜救队伍也于5月17日上午10时抵达青川县姚渡镇、营盘乡开展搜救工作。
  (二)防治次生灾害方面。全面开展地震引发的地质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清理和防治。对青川县红光乡山体滑坡引发的堰塞湖专家技术人员和部队紧急抢险,组织开展下游群众的疏散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受灾群众救护和安置方面。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救援。沈阳部队医疗队一行90人今日抵达青川。全市累计参加医疗救护人员超过7000人,全力抢治伤员,已救治伤病员50000人次。进一步加强物资调运。向受灾严重的地区紧急调拨抢险救灾资金2150万元、矿泉水41328件、方便面25829件、帐篷2936顶、粮食26.5吨、药品及医疗器械34.40万元、衣被50358件。加强对灾区市场供应和监管工作,对矿泉水、猪肉、食品等重要生活物资采取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大了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市场供应逐步恢复、价格基本稳定。
  (四)善后工作方面。认真做好死亡人员的尸体辨认和及时掩埋处理,严防疫病发生。省上派出的8名法医也抵达青川协助尸体辨认。各卫生防疫消杀队伍,继续定期对各乡镇、城区灾民临时居住点进行了消杀工作。深入细致做好伤亡人员亲属的抚慰工作,稳定情绪,确保善后事宜有序进行。
  (五)恢复生产方面。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抢修。由市领导牵头,分别组织对受损交通、水电、通讯设施进行抢修。到17日13时,全市四县三区城区、重点工业企业、农村多数乡镇恢复供电;金子山至青川县城乔庄镇公路、马鹿至乔庄公路紧急全面抢通,三堆至木鱼、青川至沙州等多条公路正在抢修之中,青川境内通信基站已恢复25个。加强宣传引导和组织协调,推动工商企业和农村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加强电、煤组织和调运工作,迅速恢复各类商贸企业、工矿企业生产。截止17日10时,全市已有45家规模以上企业恢复生产,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21.5%。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尽快恢复灾区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对恢复灾区市场供应作了安排部署。
  (六)稳定方面。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组织安排公安干警、武警官兵,加大对公共区域和重要场所的防控力度。目前,全市没有发生一起恶性事件,社会稳定,人心安定,抗震救灾工作有序进行,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
  (七)灾后重建方面。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在把搜救工作放在首位,全力施救被埋群众的同时,全面开展抗灾自救、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加快危房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鉴定排危工作,重点抓好学校、办公场所、村民居民聚居地点和基础设施等选址、规划和建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三、请求支援的急需救灾物资及人员
  (一)灾民生活物资。主要有食品、饮用水、帐蓬、棉被、衣物、汽油、柴油、塑料彩条布、薄膜和炊具、餐具等。
  (二)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专业人员。
  (三)电力、交通、通讯等设备。主要有用于道路抢修的大型工程机械、供水供电和环卫设备,包括吊车、推土机、挖掘机、垃圾车、发电机、越野车辆、卫星电话、光纤、电视机和临时供水PE管材及管件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