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起,我市城区正式开始分时段、分路段限制摩托车通行,为做好市民宣传解释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3月1—2日组织直属部门全体民警在市城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限摩”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当天,支队机关、特勤大队、车管所在市城区设置了7个宣传点,接受群众咨询,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宣传“限摩”规定,发放宣传资料。直属一、二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限摩”路段各路口布设宣传提示牌,并开展流动宣传工作,向摩托车驾驶人员、辖区内摩托车销售、维修商家,以及送水、送奶、送气等依赖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的民生行业从业人员讲解“限摩”规定,发放宣传资料。市级相关部门也安排人员在城区配合“限摩”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8万份,接受群众宣传5万余人次,市级新闻媒体对本次“限摩”宣传活动进行了全程跟踪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