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台讯(通讯员 柯林)来自市公安交警支队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10年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22.43%、死亡人数下降20.46%、受伤人数下降21.43%、经济损失下降7.28%,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重特大事故。《道交法》不仅改变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驾驶行为、行走习惯,更促成了交通安全和文明意识的提升。
    10年间,我市的道路交通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己达37万多辆,驾驶员47万多名,均为10年前的近3倍。面对日益复杂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我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坚持严执法、严管理的思路,严厉查处各类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顽症”。仅2013年度,全市交警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1万多起,其中无证驾驶4985起,饮酒驾驶1026起,醉酒驾驶60起,超速行驶87558起,客运超员469起,货运超载267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