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法院向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送达行政裁定书  高志龙   摄

广元新闻网记者  张静林

    元月10日下午,因违反《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规,四川天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南充市天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部分工程款被法院冻结。据悉,这是我市首例为避免用工单位逃避违法用工行为行政处罚而申请法院财产保全的案例。

欠薪暴露违法用工行为

    去年6、7月份,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监察支队先后接到投诉,称四川天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省南充市天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经市监察支队调查、协调,农民工工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但在检查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两个公司在劳动用工方面均存在违法行为。
    经查,四川天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广元天成大桥工程项目建设中,未与使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仅徐小龙、李斌两个班组发放工资134.22万元,但该单位未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瞒报工资总额134.22万元,违反了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十二条的规定。
    四川省南充市天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A标段项目中,未与该项目两个水电班组的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通过调查核实,该项目仅两个水电班组共使用农民工70人,支付工资53万元,也没有如实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会保险不得行

    “不与用工者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四川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第(六)项、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2万元罚款;未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瞒报工资,违反了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据此,四川天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处罚款金额136.22万元,四川省南充市天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处55万元罚款。
    市监察支队继去年9月份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10月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均没起到作用。两企业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前在建筑领域,非法用工行为主要表现在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给用工人员购买保险,有些项目连职工的花名册都提供不出来,之前,对这类现象也进行过处罚,但屡禁不止。”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介绍,四川天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南充市天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表现得尤为突出,多次要求整改置之不理,甚至还对我执法人员进行威胁。为整肃用工行为,市劳动监察支队给予两企业重罚。同时,为了避免两企业逃避处罚,元月4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利州区法院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

行政处罚落实有难度

    元月10日下午,市劳动监察支队的执法人员和利州区法院行政庭庭长邵军、书记员张娅一行分别前往项目单位天成集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送达《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请你公司支持行政机关的决定,支持人民法院的执行,从今日起罚款数额内的款项不再支付四川天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天成集团常务副总裁刘建一签收,并表示尽力配合。
    在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罗忠诚副院长说:“四川省南充市天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09年10月份进场,2011年8月底交的工,工期延迟了1年,至今未报决算,发票也没开。工程先后出现漏水等问题,但无人整改,我们既要处理工程质量问题,还要给他们垫付税款。之前农民工的工资我们都是采取现场发放,因为决算没出来,现在到底还有多少工程款我也说不清。”
    如果这期间两公司仍不改正错误行为,不到劳动部门接受行政处罚,冻结的工程款又难以抵扣罚款怎么办?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寇治军说,劳动部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将到两公司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