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张艳秋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杨卫东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免去:
陈燕的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党群的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张艳秋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杨卫东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免去:
陈燕的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党群的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川新备09-070014 蜀ICP备120113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