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检察官认为财务制度和审计监督流于形式是发案原因

站在被告人席上的刘迪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10年时间里,作案100多次,贪污、挪用公款1800多万元,年均180万元、月均15万元、日均5000元。7月26日,被称为“益阳第一贪”的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地税局计划财务科原经费会计刘迪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在益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8月至2010年10月,刘迪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虚报冒领等方式侵吞、窃取、骗取单位公用经费共计1496万余元;采取直接用支票从单位开户银行取款或转账的手段挪用单位公用经费共计347万余元。

  10年涉嫌贪污挪用公款1800余万元

  1973年5月出生的刘迪,中专毕业后被分配到原益阳县税务局新市渡税务所工作,因表现出色,1998年调任益阳市赫山区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科经费会计。

  工作之余,刘迪学会了打麻将并很快上瘾,一场牌的输赢从几百元起步很快涨到几千元,甚至上万元。1998年到1999年,刘迪输光了所有的积蓄。没钱打牌又想扳本,怎么办?她打起了单位公款的主意。

  2000年8月,刘迪第一次私开现金支票支取5万元公款。拿到钱后她就到了牌桌上,但手气不好,5万元很快就输光了。两个月后,她又取款5万元。当年,刘迪虚列了两笔开支,将前两笔账做平。

  “刚开始很心虚,总担心被发现,但见没什么事发生,胆子就越来越大。”刘迪在归案后交代说。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刘迪支取公款就像从个人账户上取款那么便捷,到案发时止,刘迪挥霍的公款就不下1000万元。

  2004年,刘迪与身患尿毒症晚期的丈夫离婚,和小她3岁的邬某走到了一起。自此,邬某不再出去工作,全靠刘迪供养。年收入不过5万元的刘迪,对邬某有求必应,每月给他的零花钱不下5万元,还给他买过两辆车、两只藏獒玩。邬某爱泡吧、唱歌,还吸毒,赌博更是他的一大嗜好。这些消费,都是刘迪用公款买单。

  刘迪的很多朋友、牌友都看出邬某是在利用她,劝她及早跟只有初中文化的花花公子邬某分手。但是,刘迪除了认为自己很爱邬某外,还有一个原因离不开他———怕邬某或他的债主到她单位闹,将她的罪行曝光。

  “具体用了多少公款,我不敢去想。心里总怕东窗事发那天的到来,但又没有勇气告诉任何人,也没有办法收手,于是,熬过一天是一天,到最后就麻木了。”刘迪对自己当时的心态作了这样的交代。

  湖南远扬司法会计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报告表明,自2000年8月至2010年10月,刘迪侵吞赫山区地税局公用经费1496万余元,挪用347万余元。至案发时止,尚有1496万余元无法归还。贪污的公款已被刘迪挥霍一空,导致赫山区地税局公用经费无法正常支付。

  单位领导纵容包庇

  2005年4月,益阳市地税局发出通知,对下属各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刘迪得知消息后,担心自己的问题被发现,经和家人、邬某商量,主动向分管财务的赫山区地税局原局长张某(另案处理)坦白了自己贪污、挪用公款347万多元的问题。

  张某知悉后,责成刘迪尽快归还公款,并尽量缩小知情面。为了掩盖此事,张某还授意刘迪制作一些工资单补到以前的凭证里,结果2005年才参加工作的人员名单竟然出现在了2003年、2004年的工资花名册里。

  在此后的一段时间,刘迪和邬某打牌赌博的行为有所收敛,刘迪家人也陆续帮她归还了她动用的公款。本来一直提心吊胆的刘迪,没想到过关这么轻松,于是她故伎重演。2005年9月、12月,在父亲为她筹款还账的同时,刘迪又分两次贪污公款15万余元,为邬某购买丰田花冠小轿车。

  法庭上,当公诉人问刘迪对张某当时不追究她责任的做法有何感想时,刘迪说:“当时我是真心感谢他帮了我,现在看来,他这样做是害了我。”

  财务制度没有落到实处

  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益阳市地税局在2005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下发的《关于印发益阳市地税系统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表明,单位关于银行账户开设和管理、印鉴管理、备用金管理、审计监督等财务制度一应俱全,只可惜在赫山区地税局没有落到实处。

  单位对经费的管理设有会计、出纳岗位,上有财务科长、分管局长。但是,刘迪担任经费会计之初,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票据以及付款用的所有财务印鉴,都由她一人保管,该局经费账的凭证制作、审核、过账、装订、存档等工作也由她一人完成。

  2005年刘迪贪污公款的事情暴露后,改由科长保管单位财务印鉴。但是,有时科长会将财务印章交由刘迪带到银行购买支票,出纳也将私人印鉴交由刘迪保管。结果,刘迪趁机将支票上需要盖的印章一次性偷盖完毕,以后使用支票只需要填写金额。

  审计监督流于形式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单位经费账由刘迪一人记账、对账、审核。出纳不核对银行账,财务科长不履行审核职责。再加上益阳市地税局虽然会对各下属单位的经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计,但市局并不将账簿和记账凭证一一对应审计,也未将银行对账单逐笔对应账簿核对。

  “正是发现了这一管理漏洞,刘迪每次动用了公款后,就设法将账做平。由于审计把关不严,她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贪污、挪用公款100多次都无人发现。”办案检察官说,这种入门级的简单作案手段,居然被刘迪屡试不爽,直到2010年10月19日单位经费账户因被刘迪用得只剩1万多元,无法正常支付,才案发。

  “只要会计、出纳或者分管财务的局长任何一个人哪怕较一次真,其中的任何一个人负起自己的责任,刘迪都不可能得手。”办案检察官如是说。

  目前,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赫山区地税局局长、计财科长、出纳三人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已被另案处理,邬某也因涉嫌共同犯罪被移送审查起诉。但他人原因、制度漏洞,都只是外因,自己贪赌、贪图享受,才是刘迪走上犯罪道路的最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