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新闻网讯(记者   任小昌) 最近,市委召开两次常委会议,决定从8月起给离职村(社区)“三职”干部和80岁以上没有固定工资、退休金等固定收入来源的老党员发放生活补助,对因病因灾等因素形成的特困党员发放临时救助金。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基层干部、老党员、贫困党员的重视、关心和关怀。
    据了解,全市有离职村(社区)“三职”干部1.2万多名,80岁以上没有固定工资、退休金等固定收入来源的老党员1900余名。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十分关心基层干部、老党员贫困党员的生活,想最大的办法、尽最大努力不断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具体困难,让他们时时感受党的温暖,沐浴组织的关爱。
    在统筹城乡发展中,针对部分离职村(社区)干部和老党员贫困党员生活经费来源有限、生活困难,市委、市政府制定和实行了《广元市离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暂行办法》和《广元市老党员贫困党员关怀帮扶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广元市离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暂行办法》规定,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健在的曾经在建制村(社区)工作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而无固定退休养老金收入、任职年限3年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文书或会计等“三职”干部实行生活补助,根据任职时间,每人每月发放20元至100元。《广元市老党员贫困党员关怀帮扶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市、县区建立老党员贫困党员关怀帮扶资金,对80周岁以上且没有工资、退休金等固定收入来源的老党员和因重大疾病等因素形成的特困党员进行定额补助或临时救助;市级定额补助老党员每人每月发放50元,临时救助特困党员一次性发放1000至5000元。市委明确规定,对离职村(社区)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建好个人档案;对受助贫困党员实行回访问效和动态管理,坚持一年一评,不搞终身制;对关怀帮扶对象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回访。
    市委书记罗强强调,我们永远不要忘记为党的事业发展尽职尽责、作出贡献的基层老干部、老党员,不要忘记生活贫困的党员。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做细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把党内关怀制度落到实处。
    “这是党组织和政府对我们的最大关怀,温暖着我们每个人的心窝!我这块‘铁’有点生锈了,但组织上一直惦记着我们,今后一定要把自己擦亮,更好地发挥余热,才对得起党员这两个字啊!”青川县板桥乡铁炉村80岁老党员王登军感动地说。

短评:增强党的凝聚力的重大举措

    从8月起,全市给离职村(社区)“三职”干部和80岁以上没有固定工资、退休金等固定收入来源的老党员发放生活补助,对因病因灾等因素形成的特困党员发放临时救助金。这是市委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凝聚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又一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基层干部、老党员贫困党员的重视、关心和关怀。
    村(社区)干部是党在基层工作和战斗力的骨干力量,也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重视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市委长期的生动实践。全市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的有效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激励出动力,关怀出亲和力,帮扶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离职村(社区)“三职”干部、老党员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宝贵财富,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历史贡献。关心、帮助他们,为他们特别是特困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过上较好的生活,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实施“两化”互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有着重大的意义。全市各级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及时地落实好、执行好《广元市离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暂行办法》和《广元市老党员贫困党员关怀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深入细致地做好离职村(社区)“三职”干部、老党员和特困党员的关心关怀工作,使村(社区)干部离职有保障,老党员长期有关爱,特困党员及时感受温暖,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把党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