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任职资格考试制度

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

——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就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答记者问

广元新闻网记者   桂兰

    为严格执行省委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习考核和激励机制,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近日就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请介绍一下推行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的背景和具体要求?

    答:中组发(2000)16号文件明确提出,从2001年起,对新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要进行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2005年1月8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的通知》(川委厅[2005]1号),开始在我省推行相关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四川省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川组通[2005]19号)的有关要求,拟提拔担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必须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按照全省统一安排,考试分别于每年5月和11月的第三个星期内进行,每场考试时间2个小时,参加考试成绩三年内有效。我市考试地点设在市委党校,通过全省党校远程考试网络闭卷进行考试。今年适逢换届年,省委组织部拟于近期统一组织一次考试,具体时间及报名方式将另行通知。

记者:考试对象主要是哪些人?

    答:省委组织部《四川省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川组通[2005]19号)要求,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考试的干部,即拟任县处级(含正县处级和副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未取得《四川省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另一类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的干部,即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条件的干部,本人申请并经各区市县委组织部或市级部门党组(党委)同意后,均可报名参考。

记者: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考试依据省委组织部2008年2月修订制发的《四川省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大纲》命题,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共党史、法律、现代管理、科学技术、民族宗教、四川省情与四川发展战略等内容。

记者:考试结果是如何运用的?

    答: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委组织部颁发《合格证书》。拟提拔担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必须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不得晋升领导职务。

记者:如何严肃考试纪律的?

    答:任职资格考试参照公开招考公务员的做法,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场纪律,确保考试人员考出真水平。考试实行实况录像和远程实时监考,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即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我市设在市委党校的考室配备两套先进的远程监考设备,可以对考试过程全方位实时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