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新闻网讯(何伟  曾杰 ) “今天我们拿到赔付款,心情特别高兴。我们的事情能够这么快速、圆满解决,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心。我代表全市农民工对市委罗强书记、市政法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关心表示衷心的感谢!”11日,在广元中院举行的执行款兑现会上,刘兴举、王振联、权有贵3位工伤民工拿着到手的赔付款,不停地言谢。

务工受伤

     2010年6月至8月,元坝区丁家乡青龙村王振联、旺苍县普济镇远井村刘兴举、苍溪县白山乡寨垭村权友贵先后受成都鸿博劳务公司派遣,到甘肃省第五建筑有限公司从事建筑施工。其间,甘肃省第五建筑有限公司承建广元众森公司瑾瑞逸城工程。施工过程中,王振联6月25日不慎从地下室凿打砼梁工程钢管架上坠落受伤;权友贵8月1日在18层楼梯间进行选配木料时,被电钻钻断右手食指,造成Ⅱ度缺损伤,后经广元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伤残程度评定为玖级;刘兴举8月6日在工程修建至5楼时,从5楼的架子上跌落,造成腰部受伤。

    2011年4月21日,刘兴举、权友贵经广元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调解,与成都鸿博劳务有限公司、甘肃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达成了仲裁调解。5月3日,经相互协商,王振联与成都鸿博劳务有限公司、甘肃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工伤处理协议书。

书记接待日  民工求援

    但在工伤事故赔偿中,成都鸿博劳务有限公司、甘肃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以开发商广元众森公司拖欠其工程款为由,迟迟不履行协议。刘兴举、权友贵通过咨询律师,得知要实现权利,还必须到用工单位所在地去申请执行。无奈之下,3人在2011年7月1日书记接待日,向市委书记罗强,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邓光志提出了信访请求。

    民工的困难处境和紧急求援,引起了市委书记罗强的高度重视,当即通知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相关法规,及时妥善解决好3民工工伤赔付问题,并牵挂着事情进展和处理情况。

法院开启执行绿色通道

    广元中院与利州区法院开启执行绿色通道,针对被执行人尚有财产在广元的实际情况,当即决定协助执行该案,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通过积极沟通、多方协调,最终达成了由广元众森公司代成都鸿博劳务公司、甘肃省第5建筑工程公司支付3名民工工伤赔付款的协议。

    前后11天,在市委书记的关心和各方协调下,王振联、刘兴举领到了各自3.5万元执行款,权友贵领到4.7万元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