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新闻网讯(何伟   赵英颖)“为了这个工地的事,我头发都急白了,要不是你们及时解难,我都不知道该咋办了。” 25日,笔者随同广元中院民一庭的法官来到兰渝铁路梅岭关隧道施工工地,一见面,中铁18局集团公司二公司总经理、项目负责人杨柳青拉着民一庭庭长胡毅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在施工现场,工人们正紧张忙碌地工作。“工人三班倒,一天24小时不间断作业,要把耽误了的四个月工期赶回来,确保整个工程在工期内顺利完工。”杨柳青说。

     2009年7月, 中铁18局集团公司承建了国家重点项目兰渝铁路LYS-9标段工程,将长达8公里的梅岭关隧道(广元市元坝区境内)进口工程分包给福建天达公司施工,该隧道是高瓦斯隧道,对通风、排气、防爆等安全设施要求十分严格。中铁18局集团连续三次聘请专家检查工程防爆系统发现仍不合格的情况下,向天达公司提出整改措施。而该公司却以投入大、材料耗费高为由停止施工,并对工地停电、断水,阻止中铁18局其他标段施工,2010年11月,LYS-9标段工程被迫停工。

    工程不能在期限内完工,中铁18局集团公司不仅要承担巨额的违约金,还将会耽误标段工程工期,进而影响整个兰渝铁路的施工进程。

    在后来的几个月里,中铁18局派出工作组赶往工地,经过双方数十次的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今年2月14日,中铁18局向天达公司送达“解除合同通知”,并组织新的施工队伍,天达公司却派人守在工地,双方剑拔弩张。2月25日,中铁18局集团公司向广元中院提起要求法院确认“解除合同通知”有效的诉讼。

    法院受理此案后,民一庭由精干人员组成合议庭,立即奔赴工地,对案件事实展开全面而深入的调查,经过短短七天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3月4日,一度中止了4个月时间的梅岭关隧道进口工程复工。

    说起法官们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付出的努力和艰辛,杨柳青感触很深:“他们一次次在隧道的进口处和出口处来回跑,一次次组织我们算账,前前后后一共进行了12次调解,感谢法官!”

    之后不久,在梅岭关隧道施工刚一进入正轨,中铁18局集团公司全体党组成员特地从总部赶到广元中院,将一面上书“重点工程遇阻,司法为民解难”的匾额送给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