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物价局局长刘文鹤

  伴随着2010年的物价持续上涨,“蒜你狠”、“姜你军”、“糖高宗”等新的网络词语纷纷诞生。2010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3.3%,四川省CPI比上年上涨3.2%,广元市CPI比上年上涨3.0%。为稳定物价,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连续出台多项政策和措施,抑制物价不断增高的“涨声”,那么广元在无前人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是如何做好物价稳定工作的呢?广元市物价局局长刘文鹤对此进行了解读。 

  2010年下半年以来,广元市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全国、全省一样,物价指数持续上涨,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针对价格总水平足月攀升的势头,市物价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递交《物价形势报告》,提出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采纳。并结合实际情况,着手建立4项长效机制,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生产生活。

  进一步建立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

  在原有主副食品、建材监测种类上扩大检测范围,结合广元城区蔬菜供应现状,每天对城区蔬菜分三片区、六市场进行采价,实行每天一公布、一上报,每周一分析,每月一总结。根据分析结果,及时预警,向市委、市政府提交报告。

  完善价格临时干预机制

  针对广元物价上涨过快现象,在未经省政府授权干预价格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允许范围内,广元物价局积极拟定《告诫书》,召开《价格提醒告诫会》并邀请商家代表参加会议,增强商家价格自律意识。对部分价格上涨过快的商品采取公布参考价的措施,稳定市场价格秩序,引导经营和消费。

  完善价格调控机制

  逐步稳妥推进水、电、天燃气、燃油、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控方案,结合广元城区群众实际情况,在时间上将天然气涨价推迟执行,在价格上以低于天燃气成本0.22元的供气价格执行。这两部分差价由天然气公司开展多种经营进行弥补;运用价格调节作用,加快推进地方电网同价工作,协调解决海螺水泥等重点企业用电价格问题,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等。

  建立价格调节金制度,强化调控手段。为确保城市低保家庭生活质量不因资源性产品价格调整而降低,率先在全省建立了专项价格补贴制度,对城市低保家庭实行专项价格补贴。归并已出台的天然气、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资源性产品价格调整对城市低保家庭的价格优惠和价格补贴政策,集中兑现给城市低保家庭。

  完善价格监督检查、举报机制

  成立市场监察组,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立案调查47件,查处违法金额800余万,其中退还消费者140万元,经济制裁320万元。

  设立24小时开通的12358价格举报平台,12358价格举报平台全年共接受举报案件220件,退还消费者6.4万元。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市物价系统全员努力,随着本地产档期蔬菜的上市量增加,年底主要农副产品货源供应充足,部分品种价格有所下降,蔬菜价格继续回落,价格水平与绵阳、南充、巴中等周边城市相比基本相当,群众对通胀的预期有所减退,市场商品价格基本平稳。保证了全市灾后重建的顺利进行,也全面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调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