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湖北省检察院获悉,备受关注的当阳“惩罚教育”命案一审宣判,8名被告人因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2年6个月至13年6个月有期徒刑,其中校长张杨勇获刑最重。

    审理查明,去年8月2日,被害人姚某(男,14岁)在父母带领下,参加某青少年培训基地组织的徒步夏令营活动。8月3日,姚某等53名学员在教官带领下从宜昌城区出发,准备步行到当阳市某青少年活动中心。

    行进途中,姚某因体力不支跟不上队伍,多次遭到校长张杨勇及教官朱某、陈某、王某、汪某等人殴打体罚。8月4日晚到达目的地,姚某再次被教官罚站和殴打,导致其睡前神志不清,开始说胡话。次日6时许,姚某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头冒虚汗,大小便失禁。张杨勇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抢救,8时许,姚某因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姚某因全身体表多发性软组织损伤,致挤压综合症而死于急性肾功能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