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日召开的全市民政工作会上获悉,2009年,全市民政系统将切实提高困难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确保“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09年我市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将达到125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47元。全市新建、改扩建敬老院19所,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33%;城市国办老年福利机构床位新增100张。完成600户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户减灾安居工程;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按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人数计算人均医疗救助水平达到95元以上;新建社区“慈善爱心超市”50个。

    ——提高困难群体生活救助水平。适当提高城乡低保和各项社会救助标准。要实现社会救助的全覆盖,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建立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着力帮助低保边缘群体和低收入群体解决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要切实落实分类施保措施,提高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和儿童以及缺乏劳动力的家庭、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补助水平。

    ——改善和提高特殊群体的供养水平。以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核定“三孤”人员供养标准,坚决消除“三孤”人员无住房或住危房的现象;全力资助城镇“三无”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其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